根据最新的职能规定,工商部门今后将对网店证照、商品质量、诚信经营、退换货制度等进行监管,还将承担起网络市场行为、交易行为、服务行为等监管职能,而不仅仅停留在为消费者维权的层面上。广东成为国内率先确定网络商品交易主管部门的省份之一,这对净化广东网络购物环境、保障消费者权益将起到重大作用。
省工商局市场合同处郭处长表示,网店管理是新的东西,对虚拟市场的管理也是工商部门碰到的新问题。不过,郭处长告诉记者,有关的管理办法国家工商总局即将出台,广东省管理细则将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规定来制定。
探索
网购欺诈仍是投诉热点维权难点
广东将对网购进行诚信抽查
近年来,随着网络购物的日渐兴盛,人们在享受这一灵活便捷、成本低廉的消费模式的同时,也遭遇到了网络诈骗、网络传销、网络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的损害。误踩网络购物陷阱为消费者投诉热点,也是维权难点。广东省消委会副秘书长江列华对记者说,今年以来我省网购投诉快速增长。不久前,省消委会对电视购物、网络购物发出消费提示,并呼吁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和完善对新型购物形式的管理办法。
问题
网购监管“不告不理”
据江列华介绍,目前网络购物主要有两方面的问题:一是产品实际效果与广告宣传不符,有些网站提供的产品说明夸大宣传,消费者购买的商品与在网站上看到的相距甚远;二是网上销售商拒不承担“三包”责任,消费者想要退换货品困难重重。网络购物没有票据,也造成了解决纠纷难的重要因素。
江列华说,误踩网络购物陷阱一直是消费者投诉热点,也是维权难点。广东工商执法人员和消费者权益保障部门虽然也为不少“苦主”追回了经济损失,但因不是明确的主管部门,对网络购物监管基本上采取“不告不理”的态度,这种情况在全国各地普遍存在。
措施
建地区监管网络统一监管
诚信成网购发展一个不可忽视的话题。事实上,目前网络上的绝大多数卖家都是自由个体,没有到工商部门注册登记,而网上商店特有的虚拟性,使得工商局无法出面解决问题。显然,如何建立诚信体系、如何能让网购行业更趋于完善、怎样保护购物者的权益等,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针对这些新情况,广东省工商部门也正在采取积极措施。
据了解,此次广东工商介入网络监管,是基于国家工商总局近期研究制定的网管方式———今年7月,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刘凡公开透露:“以网管网”的原则已确定,辖区内市场主体开办的网站将全部建档,采用技术手段进行搜索,具体办法正在研究之中。
广州市工商局局长陈斯达曾透露,2009年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计划之一,就是积极开展监管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工作,“建立完善网络经营监管系统,建立网络经营经济户口数据库,促进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规范有序开展”。
广州市工商局有关部门透露,还将加强与交易平台服务商的合作,改变准入“零门槛”的现状,登记一些卖家的基本资料,协议基本理赔协议,完善投诉机制和疏通投诉渠道,为消费者提供辨伪防骗知识等。
据了解,广东省工商部门还决定对以企业为经营主体的网商尤其是一些大型的购物网站进行重点监管,针对当前网上购物存在的商品审查把关、交易证据收集、货款支付安全保障等问题,改进监管技术手段,定期或不定期对网上购物实行诚信抽查,并通过地区监管网络互联互通等方法,统一监管,实现网络化监管。
本栏撰文:本报记者刘茜实习生刘艳美
争议
开网店是否应进行工商登记?
据了解,在国外尤其是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网购是一种时尚,也是未来发展的趋势。但这些国家法律体系健全,新的商业模式一旦出现马上就有新的法律法规跟上,有效地堵住了漏洞。
虽然网购这种模式在我国已兴起了好几年了,但是国家尚未出台一部全国性的电子商务法对网络购物等电子商务行为进行规范。其次,各地方电子商务规定的地域局限性与互联网的互联、互通、地域无限性的矛盾,使其难以形成具有全国范围的、普遍的约束力。
此外,开网店是否像平常开店一样有一定的准入门槛?是否应该进行工商登记?目前网购监管最大问题在于网店证照的监管。2008年8月1日,北京市工商局实行“加强电子商务监督管理的意见”,提出营利性网店须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一出台便引起了巨大的社会反响。虽然网民对“开网店须办执照”颇有异议,但这部网店新规是工商系统首次独立的、针对网络购物监管制定的地方部门意见。
据了解,目前除了北京、杭州等曾明确提出开网店也应像正常开店一样申请工商登记并领取执照之外,全国绝大多数地方对开网店是没有任何要求的,更不用说限制了。多数网店是“无开办资金、无固定经营场所、无固定从业人员”的“三无店”。这样的情况下出现诚信问题也就不足为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