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记者由省通信管理局获悉,由工信部印发的 《进一步落实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方案 (试行)》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在我省明确个人可以开办网站,但需要“验明正身”。此次核验中涉及的备案核验试行方案明确规定,个人是网站的合格主办者,网站备案将需要网站主办人提交彩色正面免冠照。2010年9月底前核验部门将完成全部网站的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
个人网站大多是以非经营性网站来备案的,以前网站申请备案管理比较松散,备案的网站增加非常快。比如广州做网站早起的大多数客户不管是个人博客还是公司网站,属无偿提供网上信息的,都是以非经营性来注册的,刚开始备案也都只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信息就可以轻松通过备案,注册时非常方便简单,没有特别的约束。
根据工信部最近下发的通知,今后企业网站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的扫描件,而需要办网站的个人网站主办者备案时需要提供的核验证件,接入服务单位在本单位备案现场采集并留存网站负责人彩色正面免冠照,并要求是规格为800×600像素的电子照片。通信管理局将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合格的将下发备案号、接入单位实施网站接入。此次通知对网站主办者进行了明确的说明:“网站主办者是指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包括单位和个人两类”。如网站主办者为中国公民,身份证原件为核验其身份的第一证件,在没有身份证的情况下,可核验户口簿、军官证、台胞证等原件。如网站主办者非中国公民,则核验其护照原件。办网站创业曾是一些年轻人的创业首选,因为他们比较熟悉网络技术,而办网站创业门槛又比较低。但就目前运行盈利模式来看,对于大多数个人网站来说,想要通过网站盈利越来越困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