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钓鱼网站”是一种网络欺诈行为,指不法分子利用各种手段,仿冒真实网站的URL地址以及页面内容,或者利用真实网站服务器程序上的漏洞在站点的某些网页中插入危险的HTML代码,以此来骗取用户银行或信用卡账号、密码等私人资料。 “钓鱼网站”近来在全球频繁出现,严重地影响了在线金融服务、电子商务的发展,危害公众利益,影响公众应用互联网的信心。钓鱼网站通常伪装成为银行网站,窃取访问者提交的账号和密码信息。它一般通过电子邮件传播,此类邮件中一个经过伪装的链接将收件人联到钓鱼网站。钓鱼网站的页面与真实网站界面完全一致,要求访问者提交账号和密码。一般来说钓鱼网站结构很简单,只有一个或几个页面,URL和真实网站有细微差别。以前谢科专门写过一篇《如何识别常见的网络骗局?》,有兴趣的可以看一下。
最典型的网络钓鱼攻击将收信人引诱到一个通过精心设计与目标组织的网站非常相似的钓鱼网站上,并获取收信人在此网站上输入的个人敏感信息,通常这个攻击过程不会让受害者警觉。这些个人信息对黑客们具有非常大的吸引力,因为这些信息使得他们可以假冒受害者进行欺诈性金融交易,从而获得经济利益。受害者经常遭受显著的经济损失或全部个人信息被窃取并用于犯罪的目的。 伪装成列车信息查询的钓鱼网站。
网络钓鱼其实就是网络上众多诱骗手法之中的一种,由于它的手段基本就是通过网络用一些诱饵(比如假冒的网站)等使用者上当,很像现实生活中的钓鱼过程,所以就被称之为“网络上的钓鱼”。它的最大危害就是会窃取用户银行卡的帐号、密码等重要信息,使用户受到经济上的损失。 网络钓鱼是通过大量发送声称来自于银行或其他知名机构的欺骗性垃圾邮件,意图引诱收信人给出敏感信息(如用户名、口令、帐号ID、ATMPIN码或信用卡详细信息)的一种攻击方式。最典型的网络钓鱼攻击将收信人引诱到一个通过精心设计与目标组织的网站非常相似的钓鱼网站上,并获取收信人在此网站上输入的个人敏感信息,通常这个攻击过程不会让受害者警觉。这些个人信息对黑客们具有非常大的吸引力,因为这些信息使得他们可以假冒受害者进行欺诈性金融交易,从而获得经济利益。专家提醒,网民在查找信息时,应该特别小心由不规范的字母数字组成的CN类网址,最好禁止浏览器运行JavaScript和ActiveX代码,不要上一些不太了解的网站。
据新华社消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网络诈骗短信诈骗罪的定罪门槛做出了新规定,该司法解释今起实施,如果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仍为其提供信用卡、手机卡、通讯工具、通讯传输通道、网络技术支持、费用结算等帮助的,将以共同犯罪论处。另外,根据该解释,结合我国经济发展实际和诈骗犯罪的发案形势,诈骗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有所调整。诈骗案的定罪金额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为3000元,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至1万元以上,将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数额较大”,3万元至10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50万元以上的将达到“数额特别巨大”。
希望广大IT从业人士,能洁身自律,坚决抵制为非法的网站提供相关服务,并向中国反钓鱼网站联盟及时举报诈骗钓鱼网站。如有其他疑问欢迎和谢科(QQ403571900)探讨,敲这么多字不容易,欢迎转载注明广州做网站 http://www.166800.com,谢谢合作!